返回主站|会员中心|保存桌面|手机浏览
普通会员

广州骏伯人力资源有限公司惠州分公司

社保五险代买、代缴公积金,工资薪酬代发、劳动合同代签、劳务派遣、人事外包等

产品分类
  • 暂无分类
站内搜索
 
友情链接
  • 暂无链接
首页 > 供应产品 > 代缴梅州一档社保,代理梅州社保费用,河源正规社保代理公司
代缴梅州一档社保,代理梅州社保费用,河源正规社保代理公司
点击图片查看原图
产品: 浏览次数:12代缴梅州一档社保,代理梅州社保费用,河源正规社保代理公司 
单价: 40.00元/
最小起订量:
供货总量:
发货期限: 自买家付款之日起 3 天内发货
有效期至: 长期有效
最后更新: 2023-04-27 15:03
  询价
详细信息

代缴梅州一档社保,代理梅州社保费用,河源正规社保代理公司

选择骏伯梅州、河源分公司的理由:

20年人事外包、劳务派遣经验,成立75+公司,操作网点300多个城市

提供(社保、公积金、工资、劳动合同、劳务派遣、劳动纠纷管理等服务)

 

HR用工案例探讨:能否等员工试用期满再签劳动合同?

小彭近日应䀻到一家运输公司。公司表示,虽然小彭由于对运输路线、工作流程不熟悉,缺乏经验,但公司觉得小彭肯吃苦,也愿意学习,所以打算给他3个月的试用期,试用期间不签合同,工资为5000元/月,试用期满再确定是否录用签合同。公司的做法有问题吗?

能否等员工试用期满再签劳动合同?

——答:当然是不可以的。

双方建立劳动关系,就应当签订劳动合同,如双方约定了试用期,该试用期应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。

案例中公司仅与小彭约定试用期,并表示试用期满再决定是否录用和签订劳动合同的行为,是违反相关法律规定的。

那可以订立试用期合同吗?

——不可以。

没有所谓单独的试用期合同一说哦.根据《劳动合同法》第十九条规定,劳动合同当事人仅约定试用期的,试用期是不成立的,该期限即为劳动合同期限。

 

托管社保、公积金业务、代签劳务合同、发放工资扣个税,劳务派遣中介。

处理五险待遇:劳动纠纷处理、报销生育津贴、工伤处理申报、养老转移等等。

业务联系:骏伯黄生  手机+V 183 1944 4741    办公QQ:2628459114

汕头/潮州参保公司:广州骏伯人力集团广州总蔀、汕头、潮州)分公司

骏伯集团地址:广州市天河区中山大道西140号华港商务大厦东塔8楼

简介:广州骏伯人力集团2003年3月成立 人力外包代理20年行业经验!成立自有75+家分公司(广东省内27个分公司) ,交300多个城市外包业务服务!公司拥有100多个服务团队,服务数十万人员外包业务!

 

原文链接:http://www.knots.cn/chanpin/show-137335.html,转载和复制请保留此链接。
以上就是关于代缴梅州一档社保,代理梅州社保费用,河源正规社保代理公司全部的内容,关注我们,带您了解更多相关内容。
询价单
0条  相关评论